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设计工程。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3 年度(自 2019年至 2022 年)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6月 13 日至2023 年 6 月 13 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6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