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专业或电力专业);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7月16日起至2020年07月16日止(3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供电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7月16日起至2020年07月16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