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_房屋建筑工程专业_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壹级建造师 3 年及以上(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要求2016年12月前签发,含12月)并具有高级职称;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6 年至 2018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01月01日至今(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或监理业绩【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核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2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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