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机构; 2、设计机构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 4、企业自2013年 12月16 日至2018年 12 月 16日(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规额200公顷及以上的城市规划设计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 12 月 16日至 2018 年 12 月 16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5 年至 2017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